春節剛過,正是各大豬場納新開工的好日子,但除了面對起伏不定的豬價市場,養豬人們還需要面對環保政策的時刻收緊。今年3月1日起,一項關乎養豬的環保新規《規?;笄蒺B殖場氨氣排放量核算技術指南(試行)》將正式施行,越來越嚴格的政策下,有的企業被罰30萬元,還有的被中央督察組通報,為行業敲響了環保警鐘。
新規3月1日施行,氨氣排放標準全國統一
2026 年 3 月 1 日起,由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規?;笄蒺B殖場氨氣排放量核算技術指南(試行)》將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

這份環保新規最核心的一點,就是針對規?;笄蒺B殖場氨氣排放量核算,給出了一個全國統一的強制標準。從適用范圍、核算邊界、核算方法到信息填報等,所有技術要求全國統一,不存在地域執行差異,接下來就是推進全面落實了。

參照農業農村部發布的《畜禽養殖場規模標準》,對于養豬場來說,只要達到年出欄量500頭及以上的規模場,都在新規適用范圍內。而氨氣排放的核算邊界,也從之前可能存在的監管盲區,覆蓋到了豬舍飼養、糞污儲存、糞污處理全鏈條生產環節。

同時,指南統一規定了排放量核算的三種核心方法 ,即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數法、現場監測法,明確了不同方法的適用場景、核心參數選取、現場監測要求、信息填報規范;并且緊密貼合國內養殖主流模式,針對干清糞、水泡糞、發酵床等不同工藝,以及糞污全量還田、厭氧發酵、堆肥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模式,設置專屬核算參數庫,并區分保育、育肥、妊娠、哺乳等不同生長階段的排放差異。
養殖場可根據實際生產情況直接匹配核算方式與參數,大型規模場可選擇現場監測法精準核算,中小規模場可采用統一排放系數快速完成合規核算,滿足不同規模主體需求。
此外,新規還與現行排污許可制度、環境稅征收管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規章制度全面銜接,提供法定技術依據,同步規范氨氣減排措施效率核算邏輯,使糞污密閉儲存、舍內通風優化等減排效果可精準量化。
也就是說,之后養豬場們要申請環保補貼、綠色認證及資源化利用項目,首先就要過環保新規這一關!
被罰30萬、中央督察組通報,環保政策越來越嚴
近兩年,養豬業以及養殖業面臨的“環保緊箍咒”逐漸收緊,抱有僥幸心理或是不狠下心整改的企業被處理的案例屢見不鮮。
春節前夕,云浮市生態環境局就在官微上發布了一起案例公示。2025年9月10日,云浮市生態環境局新興分局接到河頭鎮政府工作人員反映,轄區內某養雞場將養殖廢水外排、污染周邊水環境問題。接報后,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突出檢查。
經查實,該養殖場為逃避監管,在集污塘西南側擅自安裝潛水抽水泵,將集污塘內未經處理的養殖廢水,直接抽到集污塘外排水渠,最終經小溪流入新興江。外排廢水呈淺灰色,伴有明顯臭味,對周邊水體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檢測結果顯示: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超過了廣東省《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二類區域排放限值的2.84倍、3.6倍、5.82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綜合《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裁量標準,云浮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養殖場作出罰款人民幣3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新興縣公安局已依法對該養殖場負責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該企業被罰并非個案,幾乎是同一時間,北京某養豬企業因水污染物中化學需氧量排放濃度超標、氨氮排放濃度超標,被處以18萬元罰款。
這些罰款也許對于某些大型企業來說占比不算大,但背后反映出來的卻是環保監管日益嚴格的現實環境。
去年12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北省發現,廊坊市和辛集市農村污染治理差距明顯,存在污水收集治理推進緩慢、畜禽糞污亂堆亂排、垃圾違法傾倒三大重點問題。
其中,辛集市部分養殖企業配套污染防治設施不到位,存在多處企業違規設置的養殖糞污晾曬場地,部分企業將養殖廢水或糞污直排場外,現場異味明顯。部分地點的取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高達1500毫克/升、12.4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74倍、11倍,明顯污染周邊環境。
環保罰單,已經不再代表簡單的經濟效益,而是政策導向,關乎養豬場、養殖企業的未來發展。據相關數據統計,近年來,牧原、溫氏等15家上市豬企在環保方面的投入持續增長,2024年增至59.08億元,三年累計金額高達166.45億元。
環保新規的落地,不是為了給養豬人設定門檻,而是為了讓養豬行業更加健康、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關于新規你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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