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天邦食品(002124.SZ)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2024年6月18日,天邦食品披露安徽國元天邦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因股權回購糾紛起訴天邦食品、漢世偉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請求支付股權回購款的重大訴訟事項。2025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股權回購糾紛訴訟事項作出的一審民事判決書,但未及時披露。

天邦食品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進展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寧波監管局明確,公司董事長張邦輝、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章湘云未按照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違規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基于此,寧波監管局決定對天邦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張邦輝、章湘云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決定書后3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有關人員應于10個工作日內接受監管談話。同時,深交所也就此事下發了監管函。
對于此次監管措施,天邦食品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該《決定書》中指出的問題,將嚴格根據要求進行整改,并強調“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產生影響”。
不過,從歷史記錄來看,這并非天邦食品首次因合規問題“觸線”。

回溯過往,2025年4月,天邦食品因未按時歸還11.6億元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期限屆滿后未歸位),收到深交所監管函及寧波監管局責令改正措施;
2023年7月,公司因2022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凈利潤(9.5億—11.5億元)與經審計凈利潤(4.89 億元)差異較大,業績預告不準確,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同年4月,其因轉讓子公司股權后被動形成3000萬元關聯擔保,未及時履行審議披露程序,被寧波監管局出具警示函,章湘云同樣被認定為主要責任人。
更早之前的2017年、2018年,天邦食品也曾收到監管函。盡管公司每次均表態“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但違規問題仍反復出現。
天邦食品是一家以生豬養殖為核心的企業。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銷售生豬295.82萬頭,位列A股上市公司第6位。
上半年,天邦食品實現營收46.93億元,同比增長8.69%,其中6成以上來自生豬養殖產業,3成來自食品加工業;歸母凈利潤為4.52億元,同比大幅下滑58.14%。公司指出,利潤大幅下滑主要因為2024年第一季度出售參股公司史記生物32.91%股權產生了投資收益9.95億元。
若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反映核心經營能力的扣非后歸母凈利潤為2.4億元,去年同期為凈虧損2.81億元,實際經營有所改善。
當前,天邦食品更需應對的挑戰在于債務重整推進與償債壓力。
時間線顯示,2024年3月,公司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議案》,擬以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和預重整;同年8月,寧波中院決定對天邦食品進行預重整,預重整期間6個月。
但此后,因債權梳理、戰略投資人磋商等工作需進一步推進,預重整截止時間兩度延期:2025年2月,寧波中院準許了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請,預重整期間至5月9日;5月再次獲批延期,截止時間調整為11月9日,目前仍在預重整程序中。
債務層面,2025年上半年,天邦食品資產負債率為69.83%;貨幣資金僅2.34億元,而短期借款規模高達28.66億元,貨幣資金與流動負債的比值僅為3.07%,償債壓力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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