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的老板們注意啦!狠抓生產固然重要,但合規經營更是企業長久發展的生命線!
為幫助大家更好地防范法律風險、規范生產行為,避免因違法而承擔重大法律責任,造成重大精神和經濟損失,去年,廣州市及各區農業農村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發布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重要責任告知書》,重點提醒了生產企業必須遵守的若干法律要點及違法后果。
今天,小編梳理了這些關鍵內容,并附上相關法律條文和真實案例,請趕緊收藏學習、抓好落實,并轉發企業工作群和相關同行。
特別提醒
違反以下相關規定,后果很嚴重!最高處罰
?貨值金額10倍罰款或10萬元罰款!
?停業整頓!
?吊銷生產許可證!
?刑事責任!無期徒刑!
“紅線”一:無證生產
未取得飼料生產許可證生產飼料、未取得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生產飼料添加劑。
?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最高處5萬元或者貨值金額10倍罰款;相關負責人10年內不得從事該生產、經營活動!
“紅線”二:無批準文號生產
未取得飼料添加劑產品批準文號而生產飼料添加劑。
?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最高處違法貨值金額3倍罰款;吊銷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紅線”三:違規添加目錄以外物質
不遵守農業農村部的限制性規定,使用限制使用的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外的物質生產飼料。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生產資料、產品;最高處5萬元或者違法貨值金額10倍罰款;吊銷、撤銷相關許可證明文件;追究刑事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
“紅線”四:冒充生產
以非飼料、非飼料添加劑冒充飼料、飼料添加劑或者以此種飼料、飼料添加劑冒充他種飼料、飼料添加劑。
?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非法財物、違法所得;最高處2萬元或者違法貨值金額5倍罰款,吊銷、撤銷相關許可證明文件;追究刑事責任!
“紅線”五:生產過程不遵守規范和無產品質量檢驗
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過程中不遵守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和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生產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未經產品質量檢驗。
?最高處10萬元罰款,責令停止生產,吊銷、 撤銷相關許可證明文件!
“紅線”六:產品無標準或與標準、標簽內容不符
生產的產品無產品質量標準、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與標簽標示的內容不一致。
?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非法財物、違法所得;最高處2萬元或者違法貨值金額5倍罰款;吊銷、撤銷相關許可證明文件;追究刑事責任!
“紅線”七:摻雜、摻假,以假充真等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構成犯罪的。
?最高處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2倍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紅線”八: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最高處10萬元罰款;責令其生產經營企業停產停業整頓;追究刑事責任!
“紅線”九:違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定
企業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
?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