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
(征求意見稿)
一、落實生產激勵政策。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實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種要求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的農戶和養殖場,省級財政按照300元/頭的標準給予激勵,穩定肉?;A產能,改良肉牛品種,提升肉牛品質。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超額完成生豬、牛、羊出欄目標任務的市(州),省級財政分別按照超額部分50元/頭、200元/頭、30元/只的標準給予激勵,支持生豬牛羊產業發展。(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各市、縣級政府)
二、支持養殖場降本增效。支持規模養殖場設施設備改造升級,推進畜禽養殖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做到應補盡補,對符合國家補貼政策的畜牧業設備,加大報廢更新補貼實施力度。大力推進以種養結合為重點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持有機肥還田利用,鼓勵第三方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對養殖場(戶)無法就地消納的畜禽糞污進行集中處理。(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各市、縣級政府)
三、強化動物疫病防控。抓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實施強制免疫補助,支持縣級獸醫實驗室和鄉鎮畜牧獸醫站標準化改造提升,健全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網絡。加快推進智慧動監建設,提升防疫、檢疫、調運等信息化水平,實現動物防疫全鏈條智慧化監管。大力推進動物疫病凈化,支持創建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和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各市、縣級政府)
四、扶優培強畜牧龍頭企業。培育壯大一批鏈條長、實力強、機制新,能引領產業發展的畜牧業龍頭企業,帶動產業提質增效。支持符合條件的養殖龍頭企業參與建設萬億畜牧產業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園、畜牧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等項目,提升其帶動養殖場(戶)發展能力。加快推進生豬屠宰轉型升級,支持生豬屠宰企業兼并重組,對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過《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首次檢查的重組企業,各地可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做大做強肉類精深加工,培育一批省級專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業,對專精特新企業能力提升重點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加快打造高水平畜產品加工園區和產業集群,對納入國家培育計劃的集群每年給予3000萬元支持,對省級先進制造業重點集群在培育期間每年給予2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各市、縣級政府)
五、做優做響畜牧品牌。實施畜牧業品牌培育計劃,培育一批品質好、特色足、帶動強、名氣響的“川字號”畜禽產品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鼓勵優質畜禽產品申請“天府名品”品牌標識授權,對市場認可度高、銷售業績好的區域公共品牌培育,省級給予適當補助。支持打造“四川黑豬”等區域公共品牌,加快建立團體標準,大力宣傳推廣,提升“四川黑豬”品牌影響力、知名度和美譽度。(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級政府)
六、大力拓展消費市場。拓展國內市場,進一步完善冷鏈物流體系,拓寬畜禽產品銷售半徑,用好各類電商平臺,推廣新零售、“直播+”等新模式,推動烏金豬、藏香豬等四川黑豬和牦牛肉(奶)等特色產品進入一線城市餐桌。推動四川畜禽產品出海,將符合出口需要的畜禽養殖、加工備案基地建設納入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予以重點支持,鼓勵企業參加“川行天下”市場拓展,開展“出川達海”等供需對接活動,用好中老班列、西部陸海新通道,推動四川畜禽產品出口香港、東南亞,提高國際市場拓展能力。(責任單位:商務廳、農業農村廳、成都海關,各市、縣級政府)
七、提升市場監測預警能力。加強畜牧業生產監測體系建設,支持建設全省生豬生產智慧管理平臺,推動實現生豬養殖精準監測。強化農業農村、統計調查、發展改革、商務等部門監測數據共享共用,發布監測預警信息,引導養殖場合理安排生產。進一步完善生豬市場價格監測和發布機制,提升價格數據發布準確性、及時性,為價格保險理賠觸發提供可靠參照。(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各市、縣級政府)
八、優化豬肉儲備調控機制。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強化平時調節和應急調控功能,提高調控力度和靈敏度,當觸發價格過度下跌二級預警時,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及時會商,提出臨時儲備收儲計劃建議報省政府同意后,一周內啟動收儲。當觸發價格過度下跌一級預警時,按照應急程序立即啟動收儲,原則上每次收儲量不低于3000噸。充分利用屠宰、加工等企業的儲備能力,加大商業儲備力度,加強政企協同,形成調控合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各市、縣級政府)
九、加大金融保險支持力度。優化完善生豬保險政策,將生豬價格保險升級為生豬養殖綜合收入保險,在市場價格波動風險保障不超過2000元/頭的基礎上,補充提高生豬死亡風險保障到最高1200元/頭,提升生豬養殖風險整體保障水平。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和推廣畜禽活體抵押、農產品倉單質押、以不動產權證書附記畜禽養殖設施信息為融資增信的新模式,在能覆蓋貸款風險的前提下提高貸款抵押率。實施農業產業化銀行貸款貼息,對符合條件的畜禽養殖、屠宰精深加工企業按規定給予貸款貼息,其中:對單個項目(主體)固定資產貸款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流動資產貸款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生豬產業貸款貼息利率在原基礎上增加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監管局,各市、縣級政府)
十、強化資源要素保障。鼓勵謀劃畜牧業重大項目,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支持。充分發揮省級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作用,推動鄉村振興綜合基金及子基金以市場化方式投資畜牧業產業領域項目。全面落實支持畜牧生產用地有關政策,保障畜禽養殖合理用地需求和生產道路等配套設施建設用地,按規定減免或緩征養殖場土地使用稅費。幫助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依法依規盡快完善用地和環保手續。省級將選擇一批養殖基礎好、產業鏈完整、工作力度大的縣(市、區),通過整縣推進方式,打造畜牧業高質量發展重點縣(市、區)。(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各市、縣級政府)
省級出臺的支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其他同類有效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