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測定方法
GB/T 8622-1988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由大豆制得的產品和副產品中尿酶活性的測定。本法可確認大豆的濕熱處理程度。
2 定義
本標準所指尿素酶活性定義如下:
在(30±0.5)℃和pH7的條件下,每分鐘每克大豆制品分解尿素所釋放的氨態氮的毫克數。
3 原理
將粉碎的大豆制品與中性尿素緩沖溶液混合,在30℃保持30min,尿素酶催化尿素水解產生氨的反應。用過量鹽酸中和所產生的氨,再用氫氧化鈉標準溶液回滴。
4 儀器設備
4.1 樣品篩:孔徑200?m;
4.2 酸度計:精度0.02pH,附有磁力攪拌器和滴定裝置;
4.3 恒溫水浴:可控溫(30±0.5)℃;
4.4 試管:直徑18mm,長150mm,有磨口塞子;
4.5 精密計時器;
4.6 粉碎機:粉碎時應不生強熱(例如球磨機)
4.7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4.8 移液管:10mL。
5 試劑和溶液
5.1 尿素:分析純;
5.2 磷酸氫二鈉:分析純;
5.3 磷酸二氫鉀:分析純;
5.4 尿素緩沖溶液(pH6.9至7.0):4.45g磷酸氫二鈉和3.40g磷酸二氫鉀溶于水并稀釋至1000mL,再將30g尿素溶在此緩沖溶液中,可保存1個月。
5.5 鹽酸:分析純,c(HCL)=0.1mol/L溶液;
5.6 氫氧化鈉:分析純,c(NaOH)=0.1mol/L標準溶液。
6 試樣的制備
用粉碎機將10g試樣粉碎,使之全部通過樣品篩。對特殊試樣(水分或揮發物含量較高而無法粉碎的產品)應先在實驗室溫度下進行預干燥,再進行粉碎,當計算結果時應將干燥失重計算在內。
7 測定步驟
稱取約0.2g已粉碎的試樣,稱準至0.1mg,轉入試管中(如活性很高只稱0.05g試樣),移入10mL尿素緩沖溶液,立即蓋好試管并劇烈搖動,馬上置于(30±0.5)℃恒溫水浴中,準確計時保持30min。即刻移入10mL鹽酸溶液,迅速冷卻到20℃。將試管內容物全部轉入燒杯,用5mL水沖洗試管兩次,立即用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至pH4.70。
另取試管作空白試驗,移入10mL尿素緩沖液,10mL鹽酸溶液。稱取與上述試樣量相當的試樣,也稱準至0.1mg,迅速加入此試管中。立即蓋好試管并劇烈搖動。將試管置于(30±0.5)℃的恒溫水浴,同樣準確保持30min,冷卻至20℃,將試管內容物全部轉入燒杯,用5mL水沖洗試管兩次,并用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至pH4.70。
8 測定結果的計算
8.1 計算方法
以每分鐘每克大豆制品釋放氮的毫克量表示的尿素酶活性U,按下式計算:

式中:
c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濃度,mol/L;
V0 ——空白試驗消耗氫氧化鈉溶液體積,mL;
V ——測定試樣消耗氫氧化鈉溶液體積,mL;
m ——試樣質量,g。
注:若試樣經粉碎前的預干燥處理時,則

式中:
S——預干燥時試樣失重的百分率。
8.2 重復性
同一分析人員用相同方法,同時或連續兩次測定結果之差不超過平均值的10%,以其算術平均值報告結果。

-
[07-28]
-
[07-20]
-
[07-19]
-
[10-09]
-
[07-24]
-
[10-18]
-
[09-23]
-
[09-09]
-
[09-09]
-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