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的朋友們注意了!2025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磅!新修訂漁業法明年5月1日施行,確立“捕撈限額”紅線,嚴管違規垂釣
隨著新規施行時間臨近,為了幫助養殖朋友們更好地了解新規,避免踩到“紅線”,小編特意將其中關于水產養殖的核心內容整理成文,與您分享。
先辦證,后養殖:兩大準入制度
新法再次強調了從事水產養殖的兩塊“敲門磚”:
01養殖證是“身份證”
如果您想在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如江河湖海、國有水庫)從事養殖,必須向當地縣級以上的漁業主管部門申請,由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
特別提醒:拿到證后不能讓它“荒蕪”。如果無正當理由讓水域荒蕪滿一年,政府責令開發仍不改正,不僅證件會被吊銷,還可能面臨5萬元以下的罰款。
02苗種生產要許可
如果您是從事水產苗種生產的(自育自用除外),必須取得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絕對不允許生產、經營未經國家審定的“水產新品種”苗種。
一旦違規,后果很嚴重。你的苗種和違法所得將被沒收,并面臨苗種價值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養殖中,5條“紅線”碰不得
有了證,這只是開始。在日常養殖中,這5條紅線需要格外注意:
01紅線一:管住手,別亂用
這是新法劃定的“高壓線”。在養殖、運輸、銷售過程中,絕對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餌料、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這直接關系到水產品質量安全,一旦違規,將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嚴肅處理,后果可能遠不止罰款。
02紅線二:尾水要達標,別亂排
養殖產生的尾水,必須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不能直接排。如果造成水域環境污染,將依照《環境保護法》處理,不僅面臨環保部門的高額罰款,還可能被要求賠償生態環境損失。
03紅線三:外來物種,要嚴加看管
外來物種(如羅非魚、牛蛙等),或者雜交品種,必須做好兩件事:第一,向當地縣級漁業主管部門備案;第二,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它們逃逸到自然水域。
特別提醒:絕對禁止向天然水域(江河湖海)及與其連通的人工水域投放外來物種或雜交種。
逃逸的代價:如果沒看管好導致逃逸,將被責令補救,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罰款將升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相關部門會幫你“收拾殘局”,但費用得由你來出。
04紅線四:建好臺賬,記錄要留底
從今天起,苗場、養殖場要養成記賬的好習慣。新法要求,必須如實記錄并保存以下信息,至少保存兩年:
苗種親本的來源和培育情況;
苗種繁育生產記錄;
疫病防控情況;
用藥記錄(什么時間、用了什么藥);
投入品(飼料等)使用記錄;
產品銷售去向。
處罰:如果不記錄或記錄不全,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05紅線五:保護種質資源,別在保護區內“搞事情”
國家劃定了“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在這些地方,有幾件事不能做:
未經批準,不得捕撈;
不得非法占用或破壞保護區;
絕對禁止在保護區內新建、擴建排污口。
處罰:如果在保護區內違規捕撈,罰款起步1萬元,最高可達200萬元。
違規的后果:不只是罰款
最后,我們來總結一下違規的代價:
經濟懲罰:最高50萬元的罰款。
證照吊銷:情節嚴重的,養殖證、生產許可證可能被吊銷。
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造成他人損害的,要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讀懂新規,守住紅線,養好魚蝦,賣出好價!
飼料行業信息網聲明:頻道所刊登文章、數據等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飼料行業信息網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我們轉載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權,或者轉載出處出現錯誤,請及時聯系文章編輯進行修正,謝謝您的支持和理解!

-
[02-27]
-
[02-27]
-
[02-27]
-
[02-27]
-
[02-27]
-
[02-27]
-
[02-27]
-
[02-27]





